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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工程学院关于加强采购与使用低值易耗品管理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2-09-02     浏览量:

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价不超过800元,为办公、教学、科研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及低值耐用品的物资。本文件针对低值易耗品总价小于30万元需要学院自行采购的情况制定。根据《台州学院耗材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台学院发[2018]130号)《台州学院采购管理办法》(台学院发[2021]122号)等文件的精神,为保证学院在采购与使用低值易耗品诸环节的管理工作规范有序,强调以下几点,具体要求如下。

1. 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,确保低值易耗品规范采购、合理使用、防止积压、提高使用效益,保证教学、科研、行政各项工作顺利进行。

2. 自行采购易耗品时,自购耗材中单价>500元,需额外填报备案表提交学院审核备案。采购的易耗品,经仓库管理员核实入库单后,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到计划财务处报销。

3. 自行采购总价≥3万元的耗材,需要提交自行采购情况记录表。采购完成验收后,需提交自行采购材料备案表(需上传签字盖章版合同扫描件)。经仓库管理员核实入库单后,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到计划财务处报销。

4. 对于采购耗材总价>10万元的,需组织集中采购,实验室组织三家及以上商家,由实验中心耗材采购领导小组进行比价采购,该小组由学院分管领导、实验室主任、实验室负责人、学院纪委委员等人员组成,并按照采购总价≥3万元的耗材流程,提供相应报销材料。

5. 所有低值易耗品原则上均需要采用政采云采购方式,如果政采云上确实没有,则由学院采购小组采用线下比价采购,并按照以上2-4条规定提供相应报销材料;

6. 采购低值易耗品后应填写耗材验收入库单,经验收人、经办人、负责人签字后随发票一并办理财务报销手续。政采云采购流程可见附件1,入库清单可见附件2。

7. 学院行政、实验中心应设立专门的资产管理员分别管理行政、实验室的低值易耗品。管理员应建有耗进出登记账,保证账账相符、账物相符。

8. 采购人在报销前,应提供一份签字的低值易耗品耗材入库单(可使用复印件)给管理员备案。

9. 学院纪委应加强低值易耗品采购与使用方面检查工作。


建筑工程学院

2022年9月2日


附件1低值易耗品采购工作流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