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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工程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指导教师试作试讲制度

发布时间:2018-06-06     浏览量:

建筑工程学院实验教学中心

实验指导教师试作试讲制度

为严谨治学,确保实验教学质量,促进实验教学改革,提高实验教学水平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首开实验是指新开课程的实验和已有课程中新增加开出的实验,以及新购入实验装置的第一次使用。

二、对首开的实验,实验指导教师应首先试做,对实验效果予以评价。

三、试做首开实验要求两位以上实验室人员参加。

四、填写“实验教师首次实验试做登记表”,学期期末交实验室存档。

五、实验中存在的问题,试做教师应提出处理意见,对该实验进行改进,以达到预期效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