业余党校

关于举办建筑工程学院第十二期业余党校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1-03-26     浏览量:

各党支部:

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,党中央决定,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。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,深刻铭记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,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为国家和民族作出的伟大贡献,深刻感悟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为人民的初心宗旨,系统掌握中国共产党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形成的重大理论成果,学习传承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奋斗中铸就的伟大精神,深刻领会中国共产党成功推进革命、建设、改革的宝贵经验,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理论修养,调动广大同学的入党积极性,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前的培养教育工作,帮助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,提升思想觉悟,坚定入党信念,努力成为有理想、有本领、有担当的时代青年,经学院党总支研究决定举办建筑工程学院第十二期业余党校。具体情况如下:

一、学制、内容和方法

学制为一学期。

学习内容: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思想,党史、新中国史、改革开放史、社会主义发展史、共产党员的条件和入党标准、当前国际国内形势等。

学习方法:采用专题辅导和分组讨论相结合,从第5周周四(月日)开始集中授课或讨论。

二、组织管理

建筑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潘瑛任业余党校校长,党总支副书记林霖任业余党校副校长。党总支负责学员组织、授课和专题讨论的组织工作,学生党支部确定一名党员联系人,负责组织专题讨论和学员的考核工作。

三、课程安排(另行通知)

四、考核

理论考核由校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;实际表现考核由院党总支负责,对各学员作出鉴定。考核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。

五、授课地点:3207学生活动中心或3025学术报告厅

附:考核若干规定

除结业考试外,在业余党校学习期间,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予结业:

①受到院以上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;

②业余党校上课旷课一次或请假两次以上者;

③因其他问题,院党总支认为不予结业者。

建筑工程学院党总支